根据宿州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结合您提到的缴费基数17900元,计算每月社保扣除金额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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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
安徽省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340元,因此缴费基数上限为60340/12=5028.33元/月,下限为5028.33/2=2514.17元/月。
- 您的缴费基数17900元高于上限(15085.05元),因此按上限值1508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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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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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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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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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失业、工伤、生育)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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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月扣除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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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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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金额:15085元 × 8% = 12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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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月缴存额为1206.8元(单位和个人各占一半,共24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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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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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金额:15085元 × 2% = 3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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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月缴存额为301.7元(单位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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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无扣除。
三、总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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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12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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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3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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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8.5元/月 **
注意 :以上计算基于2021年政策,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宿州市社保网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