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或60%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规则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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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例如:某地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上限为5000×300%=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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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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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实际工资高于上限时,按上限计算缴费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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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则下限调整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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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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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下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例如:某地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下限为5000×6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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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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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实际工资低于下限时,按下限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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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的300%,则下限保持为300%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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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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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基数每年2月1日调整,例如2025年珠海市2月1日起上限为22731元,下限为4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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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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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23年1月1日前参保)及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按2023年全口径平均工资7482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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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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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机关事业单位为7.3%)。
四、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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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上限 :企业无需为超出的部分缴费,但职工实际到手工资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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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下限 :职工可能面临缴费基数被强制调整的情况,建议通过协商调整工资。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