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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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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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100%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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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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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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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300元: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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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300元:按10%比例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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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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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500元: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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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500元:按10%比例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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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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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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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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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一类区50%、二类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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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手术等特殊病种:在对应等级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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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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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2万-5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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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5万-10万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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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10万元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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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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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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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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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500元起付,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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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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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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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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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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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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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级别医院比例的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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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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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累计超过200元可报销50%(最高400元);住院起付线为基层200元、二类400元、三类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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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115,084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2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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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报销需结合医疗机构等级、医保类型及费用明细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