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标准(2025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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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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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及省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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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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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综合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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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683元(2025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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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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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及省级以上: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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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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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在职职工91%,退休职工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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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4倍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金额未明确)
二、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2025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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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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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无统一标准(部分村卫生室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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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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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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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一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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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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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 执行全省统一病种目录,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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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异地住院 :起付标准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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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均比在职职工低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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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