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费基数上限
安徽合肥社保缴费基数10500元属于 企业缴费基数上限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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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合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16982元/月 。若企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该数值,则按16982元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60%(即3396元/月),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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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元的定位
10500元未达到上限16982元,但可能接近或略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若某职工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为10500×12=126000元,则其月平均工资为10500元,低于300%的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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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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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若以10500元作为缴费基数,需缴纳社保费用为: $$10500 \times 20% = 2100 \text{元/月(企业部分)}$$
$$10500 \times 8% = 840 \text{元/月(个人部分)}$$合计约29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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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数可能适用于工资水平接近或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上限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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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以上信息为2017年标准,实际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