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医保主要面向省级事业单位职工、省属国企及驻川央企参保人员,需通过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理,与地方医保参保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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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川企业等单位的在职及退休职工。
- 个人无法单独参保,需通过单位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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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 与成都市基本医保(职工/居民)并行,但缴费基数、报销流程等由省级统筹。
- 省本级医保参保人享受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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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 初次参保者需连续缴费满15年(含异地转入年限)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单位按省级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工资代扣,报销比例高于城乡居民医保。
提示:具体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单位或省医保中心核实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