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衢州,若社保基数为 13400 元,计算扣税需先明确各项社保缴纳比例及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约为工资的 8%,即 13400×8% = 1072 元;医疗保险约 2%,13400×2% = 268 元;失业保险约 0.5%,13400×0.5% = 67 元。三者合计 1072 + 268 + 67 = 1407 元。
个人所得税方面,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社保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 = 13400 - 5000 - 1407 = 6993 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应纳税额 = 6993×3% = 209.79 元。
- 社保缴纳明细: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常见为 8%,这是为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部分。以 13400 基数计算,每月缴纳 1072 元进入个人账户及统筹账户,用于未来养老金的核算。
- 医疗保险:约 2% 的缴纳比例,13400 基数下每月缴纳 268 元。它保障了日常医疗费用的报销,在生病就医时减轻经济负担。
- 失业保险:比例一般在 0.2% - 1%,这里按 0.5% 计算,13400 基数对应每月缴纳 67 元。主要用于失业时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出钱。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补偿;生育保险则为生育相关费用及产假津贴提供支持。
- 个人所得税计算:
- 起征点与扣除项: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 5000 元,这意味着月收入扣除社保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后,超过 5000 元的部分才需纳税。在社保基数 13400 元,仅考虑社保专项扣除时,先算出扣除社保后的金额,再与起征点比较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与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前面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 6993 元,处于 3% 税率档,速算扣除数为 0,据此计算出应纳税额。
实际扣税情况可能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以及单位缴纳社保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若有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会相应减少,从而降低纳税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