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电话委托办理(部分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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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
拨打原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如地市区号+12393),咨询医保暂停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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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操作
核实身份后,通过语音提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停保手续。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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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原参保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中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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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
部分城市允许单位代办,需提供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三、线上办理(部分地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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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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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原参保地“地方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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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步骤填写停保原因并确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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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属平台
- 如“粤医保”小程序(适用于广东省),登录后选择参保地,进入“城乡居民停保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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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生效时间
申请暂停后,次月开始停止缴费,原参保地单位可继续使用原账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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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参保
停止原参保地医保前,需确认新参保地医保已正常参保,避免两地同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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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APP办理。
建议优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若遇系统延迟,可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