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医保在上海使用,需先备案、选定点医院,并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未备案情况下,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具体步骤如下:
备案流程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 提交个人信息、就医地信息,完成备案。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医。
选择定点医院
- 在备案时选择联网的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上海的定点医疗机构。
持卡就医
- 就医时携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仅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特殊情况处理
- 突发急诊:可在就医后按规定时间补备案,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可报销。
- 长期居住:需提前向医保中心确认备案,方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后,仅限备案的就医地使用医保,未备案地区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确保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状态正常,避免因卡异常导致无法结算。
外省市医保在上海使用需提前备案并选择定点医院,持医保凭证直接结算,简化流程,减轻经济负担。如遇问题,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