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社保基数11100元属于2025年当地设定的缴费基数上限标准,适用于工资收入高于省平均工资300%的高收入群体,需按此基数缴纳五险(含养老、医疗等),企业及个人合计承担约28%的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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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定义与适用范围
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11100元为宿迁2025年调整后的上限标准(参考全省统一上限24396元的区域性执行标准)。工资超过此数额的职工需按11100元封顶缴费,低于下限则按4879元执行。 -
缴费比例与金额计算
-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以11100元为基数时,月缴2664元(单位1776元+个人888元)。
- 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月缴943.5元(单位721.5元+个人222元)。
-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合计约3.2%,个人仅承担失业0.5%,月缴约410元(单位355元+个人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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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调整机制
基数上下限每年由江苏省统一发布,基于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2025年宿迁执行的标准与全省同步,确保社保基金统筹公平性。
提示:实际缴费可能因行业或企业补充政策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宿迁社保官网或“新社通APP”核实个人缴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