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社保基数8600元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第四档,对应月缴费金额为1600元(按20%比例计算)。这一基数介于2023年标准的三档(7000元)与五档(9000元)之间,适用于当前执行的缴费档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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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缴费档次划分:泰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12档,8600元接近2023年标准的四档(8000元),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数×20%。若2025年沿用类似分档规则,8600元仍可能归为第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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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基数标准差异:单位职工的社保基数由个人实际工资决定(在4879元至24396元之间浮动),不设固定档次。8600元若为职工工资,则直接作为基数,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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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与补差规则:2024年起江苏执行新基数下限4879元、上限24396元,但灵活就业缴费档次可能延续往年标准。若8600元超出旧档范围,需以社保局最新公布的档次为准。
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泰州税务”公众号或线下窗口确认当前执行的具体分档标准,确保缴费准确。单位职工则无需关注档次,以工资实际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