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常州社保基数11800元的情况,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扣除标准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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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扣法
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为每月5000元×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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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表 (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 10 2,520元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 20 16,920元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 25 31,920元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 30 52,920元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 35 85,920元 7 超过960,000元 45 181,920元
二、月度扣税计算示例
假设 :某员工1-2月收入均为11,800元,无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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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11,800 - 5,000 = 6,800 \text{元}$$
未超过3,600元,适用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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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应预扣税额 $$6,800 \times 3% = 204 \text{元}$$
由于1-2月累计收入为23,600元,累计减除费用为10,000元,累计专项扣除0元,累计专项附加扣除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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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每月预扣税额
$$204 \text{元}$$(无需考虑累计预扣抵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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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与附加扣除
若存在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需在计算时扣除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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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年终需进行汇算清缴,可能涉及多档税率的调整。
以上计算基于2025年最新税率表及累计预扣法,实际申报时需结合全年收入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