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社保缴费基数为8000元时,个人每月需缴纳约1779元(养老保险640元+医疗保险163元+失业保险16元+住房公积金960元),单位承担部分约2481元,合计4260元。
-
养老保险
个人按8%比例缴纳,8000×8%=640元;单位承担16%,即1280元。缴费基数需介于当地上下限(4542元-22710元)之间。 -
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2%+3元大病统筹,8000×2%+3=163元;单位比例约8%-10%,按8%计算为640元。 -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0.2%(非农业户口),8000×0.2%=16元;单位承担0.5%-2%,按1%计算为80元。 -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个人无需缴费,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0.2%-1.9%缴纳,生育保险约0.5%-1%。 -
住房公积金
个人与单位按5%-12%同比例缴纳,若按12%计算,双方各缴8000×12%=960元。
提示:实际缴费可能因单位选择比例或政策微调存在差异,建议通过“黑龙江税务”公众号或线下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