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社保基数8400元是按照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确定的。
具体标准
缴费基数范围
- 上限: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 下限: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适用人群
- 适用于牡丹江市范围内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体。
-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此标准选择缴费档次,具体比例由个人决定。
缴费方式
- 企业职工:由单位代扣代缴。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费。
相关影响
对参保人的影响
- 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个人养老金和医保待遇。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和医保报销比例越高。
-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
政策调整背景
- 根据牡政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设定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同时确保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提示
如需调整缴费档次或办理相关业务,请及时到牡丹江市社保中心或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核定,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