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牡丹江市,社保基数为8500元时,社保缴费金额将根据不同险种的缴费比例进行计算,个人和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费用。 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要点:
- 1.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根据行业不同,比例有所变化),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 2.个人缴费计算:养老保险:8500元×8%=680元医疗保险:8500元×2%=170元失业保险:8500元×0.5%=42.5元个人总计:680元+170元+42.5元=892.5元
- 3.单位缴费计算:养老保险:8500元×16%=1360元医疗保险:8500元×8%=680元失业保险:8500元×0.5%=42.5元工伤保险:假设按0.5%计算,8500元×0.5%=42.5元生育保险:8500元×0.8%=68元单位总计:1360元+680元+42.5元+42.5元+68元=2193元
- 4.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但不得低于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也不得高于最高缴费基数。如果8500元是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那么上述计算即为实际缴费金额。
- 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可能有所不同,通常需要自行承担单位和个人两部分费用。具体比例和金额需参考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
总结来说,在黑龙江牡丹江市,社保基数为8500元时,个人每月需缴纳约892.5元,而单位则需缴纳约2193元。具体的缴费金额可能会根据不同行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政策通知,以确保缴费金额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