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延边州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确定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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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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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0元对应的标准
2016年延边州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5300元。若某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900元,则:
- 该数值是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frac{15900}{12} \div 5300 \approx 3$ 倍,即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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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的影响
自2019年起,吉林省(包括延边)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但2016年的政策仍可能适用于早期数据或特定情况,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建议 :若需确认2025年最新政策,建议通过延边州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查询,因为社保政策可能随经济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