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
根据最新政策,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慢病)病种及管理范围如下:
一、核心病种(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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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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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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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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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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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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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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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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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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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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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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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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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疾病瓣膜置换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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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安置心脏起搏器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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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疾病置放血管支架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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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症
二、其他病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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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并发症 :包括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如眼底出血、周围神经炎等)和高血压Ⅲ期(合并脑出血、肾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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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相关疾病 :除放化疗外,还包括癌症非放化疗及晚期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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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疾病 :重症精神症纳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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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 :部分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Ⅲ期等)需每年审批一次,其他病种可能按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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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门诊特殊慢性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30.5万元,起付标准300元。
四、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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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增肺纤维化、肝病合并衰等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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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5个病种全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及政府网最新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