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死亡后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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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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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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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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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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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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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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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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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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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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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接到死亡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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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填写生育险报销申请表,并确保材料齐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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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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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生育证明、死亡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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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将计算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并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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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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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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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婴儿死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超过期限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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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常需30个工作日,具体以机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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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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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参保,需由婴儿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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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非婚生育,需额外提供结婚证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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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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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属于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但不同地区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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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报销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如青岛为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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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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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 |
单位协助材料 | 社保登记表、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生育险报销流程合规、高效。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疑问,建议及时联系社保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