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填写,需按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
一、扣除标准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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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门槛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即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方可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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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上限 :扣除金额不得超过80,000元/年。例如,某人2023年个人负担65,000元,可享受扣除50,000元(65,000-15,000)。
二、填写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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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可扣除金额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功能,获取2023年(或申报年度)的“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这两个数据将直接对应个税APP中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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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所得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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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个税APP →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选择【大病医疗】→ 确认扣除年度(如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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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信息(如患者姓名、身份证号)→ 选择与纳税人的关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粘贴查询到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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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申报方式(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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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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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管理
可通过个税APP的“我的”→“我的家庭成员”添加配偶、子女等信息,系统将自动汇总相关医疗费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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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年度选择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仅能在次年年度汇算时申报,需选择正确的扣除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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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留存
建议保存好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如发票、病历资料等),以备税务机关审核时使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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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系统预填金额与实际不符,可修改医疗信息并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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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满18周岁后,不可再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