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社保局生育津贴时,企业会计需区分“代收代付”和“员工福利补贴”两种情形,分别通过“其他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并确保与工资薪金分录准确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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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情形(企业无补贴)
- 收到社保局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明细科目) - 发放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注:若员工产假期间已发工资,需冲减应付职工薪酬。
- 收到社保局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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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额外补贴情形
- 收到社保局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生育津贴(或“其他收益”) - 企业支付补贴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 收到社保局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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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要点
-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企业额外补贴部分需并入工资薪金计税。
- 社保局发放的津贴无需开具发票,企业直接凭银行回单入账。
提示: 实际分录需结合企业薪酬政策,建议与税务专员核对当地执行口径,避免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