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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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说明:此时企业尚未支付津贴,需先确认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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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代垫社保后发放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说明:用津贴支付员工工资及代垫的社保,完成工资发放流程。
二、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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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发放产假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说明:按实际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代扣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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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津贴后补发差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补发差额)
*说明:津贴到账后,先冲抵已发放的工资,再支付差额。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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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垫付工资后收到津贴
若企业先垫付产假工资,后收到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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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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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资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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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生育津贴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其与产假工资的金额关系进行区分,核心科目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确保代垫社保的准确性,并在报表中正确列示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