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关于生育保险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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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 若配偶未就业,可按政策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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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资格条件
- 未就业配偶 :包括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保但缴费不满12个月(不含补缴)的。 - 已就业配偶 :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二、报销待遇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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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内容
- 医疗费用 :覆盖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的医疗费用,男职工参保时主要用于配偶的医疗费用报销。 - 生育津贴 :仅限女职工本人享受,用于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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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男方参保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配偶未就业或缴费不足12个月。 - 女方参保 :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
三、特殊情况说明
- 生育津贴的排他性 :同一生育事件中,只能由生育方(女职工)或未就业配偶一方享受生育津贴,双方不可同时领取。- 晚育奖励假 :仅生育方可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的生育津贴,配偶无法共享。
四、所需材料(以女职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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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身份证、生育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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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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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如适用)。
总结
- 男职工参保 :可报销配偶(未就业或缴费不足)的生育医疗费用,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参保 :满足缴费年限后,可全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认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