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98天+难产15天
生育津贴假期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顺产 :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
难产 :增加15天(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
-
流产假 :
-
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
怀孕满4个月:42天
-
二、其他相关假期
-
晚育假 :部分地区(如福建)增加30天
-
多胞胎生育假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
-
取出宫内节育器:1天
-
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
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7天/14天
-
三、总天数说明
-
顺产+难产 :98天(基础产假)+15天(难产)= 113天
-
含晚育假 :113天+30天= 143天
-
部分地区延长政策 :如福建明确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
四、注意事项
-
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当地最新法规为准
-
难产、流产等特殊情形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不享受生育津贴
若职工生育津贴计算涉及月平均工资,需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月30天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