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或多次
广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次数根据申请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分次发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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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申请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交生育津贴申请,生育保险基金会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开始逐月拨付津贴,直至产假结束。例如:
- 梁女士9月1日申请,用人单位将在9月30日前收到8-9月2笔津贴,10月30日前收到10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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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申请
若选择产后申请,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发放,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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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后或剖腹产128天后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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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期间未参保或缴费中断,需补缴欠费后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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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在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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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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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拨付频率 :
若选择产假期间申请,津贴可能按月分批次发放(如每月25日左右);若产假结束后申请,则通常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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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时间 :
从申请受理到首次津贴到账一般需5个工作日,后续每月津贴在对应发放日(如每月25日)前到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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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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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住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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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可通过“穗好办”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时间,并关注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的通知,以确保及时领到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