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报销,叠加医疗救助
低保户在医院就医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保障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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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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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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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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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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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居民医保参保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申请60%的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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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可享受60%-80%的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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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报销
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较重的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比例通常为70%-90%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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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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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低保资格(需定期年审)并持有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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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保定点医院(优先县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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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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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保登记,主动告知医院低保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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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垫付医疗费用并保留所有票据(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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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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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部分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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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报销 :未直接结算时,携带材料到医保局申请,需提供医保卡、身份证、低保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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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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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明、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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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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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银行卡(用于接收报销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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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可异地就医并报销,需提前确认合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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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付 :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约30%-40%的费用(视医院级别和医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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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无业居民医保参保者可申请临时救助,需在30日内提交申请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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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退还 :出院时结算报销款,押金不足需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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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办 :出院前核对病案及费用清单,避免遗漏
通过以上流程,低保户可有效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