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缴费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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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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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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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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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40%,退休人员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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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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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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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600元,二级8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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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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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2%,个人自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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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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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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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起付标准 :与住院起付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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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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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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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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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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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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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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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600元,二级8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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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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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2%,个人自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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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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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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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起付标准 :与住院起付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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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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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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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一级80%,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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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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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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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不足1年 :个人支付超2万元部分报销50%(年度限额2倍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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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满1年 :个人支付超6000元部分报销80%(连续缴费满1年按6倍、2年8倍、3年10倍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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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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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可能根据政策调整,建议通过中山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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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额 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度,超过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中山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