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的自由职业者无法自行缴纳生育保险,但若曾通过单位参保并建立社保账户,即使离职后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重点包括生育医疗津贴(如顺产2500元)和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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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失业妇女或自由职业者若此前通过单位参保且符合条件(如计划内生育、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可申领待遇,但需在产后90天内办理。 -
申领条件
- 计划内生育,且分娩/流产发生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
- 曾通过单位参保并缴费,或失业前单位已缴满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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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需准备身份证、《生育医学证明》、计划生育审核表等。失业妇女另需提供《劳动手册》,委托他人代办时需附加委托书。 -
待遇差异
在职正常缴费者享受全额生活津贴(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而断缴者仅享受基本医疗津贴,金额固定(如顺产2500元)。
提示:具体待遇和流程可能调整,建议通过上海社保中心(12333)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