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上海已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但并非取消生育险,而是通过统一管理降低企业成本,同时确保生育待遇不降低。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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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时间与背景
上海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两险合并,响应国务院要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原则。合并后单位医保费率调整为10.5%(含原生育险1%费率),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
合并后的实质变化
- 管理层面合并:缴费流程简化,企业无需单独申报生育险,但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权益不变。
- 费率优化:单位缴费负担未增加,个人仍无需为生育险单独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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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长期有效性
尽管早期政策文件提及有效期至2024年11月,但目前未出台新调整政策,2025年仍延续合并模式,生育险继续纳入医保统一运作。
上海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已稳定实施五年,既减轻企业行政负担,又保障职工权益,未来是否调整需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