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医保,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均需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任何以“多发工资”“试用期”等理由拒缴医保的行为均属违法,员工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维权。
- 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医保登记,未缴纳的将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医保费用由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个人不得自愿放弃。
- 拒缴后果严重: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如住院报销),一旦发生大病,经济损失远超单位补偿的工资差额。单位可能连带未缴养老、失业等社保,违法风险叠加。
- 维权途径:
- 协商优先:通过工会或直接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
- 仲裁诉讼: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 证据关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作为维权依据。
提示:若单位拒缴医保,员工应果断行动,避免权益长期受损。社保权益关乎终身保障,切勿因短期利益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