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原医保局)的行政级别为 正厅级 。以下是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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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副部级机构,属于正厅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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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保局整体情况
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医保局级别呈现以下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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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广东、江西、重庆、吉林、山东、海南、辽宁、四川、黑龙江、福建、湖北、江苏、浙江、上海等14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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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宁夏、广西、湖南、陕西、河北、甘肃、内蒙古7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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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云南、安徽、河南等省份的方案已批复但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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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障基金。省级医疗保障局作为地方机构,其级别设置遵循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原则。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明确为正厅级机构,符合中央对地方机构设置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