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津贴领取天数为158天(含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湖南省增加的60天产假),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申领。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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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为98天,包含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生育津贴按此标准发放,若难产(如剖宫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 -
湖南省增补天数
湖南省额外增加60天产假,由生育津贴支付,因此长沙职工实际可享158天津贴。例如:单胎顺产为98+60=158天,剖宫产则为98+60+15=173天。 -
申领条件与流程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生产当月),产后18个月内向单位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如生育证明、出院记录等),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汇入个人账户。
提示:津贴金额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挂钩,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医保局确认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