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配偶生育时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需在生育后1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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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 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
- 符合国家及湖南省计划生育政策
- 配偶生育时男职工处于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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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 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15天
- 若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按300%封顶;低于60%按60%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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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 生育登记证明(如准生证)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及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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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流程
- 用人单位在职工护理假期间先行垫付津贴
- 生育后通过"湘医保"APP或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
- 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单位账户
男职工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重要权益,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情况,及时备齐材料。配偶异地生育或特殊情况(如流产)也可申领,具体细则可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