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为全市职工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补助等权益,覆盖范围从企业扩展至机关事业单位等六类人群,报销比例最高达80%,并实现“零材料”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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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涵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六类单位职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按工资总额0.4%缴费,其他单位按0.85%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
待遇升级与报销细则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包干结算,三级医院分娩报销3200元(原50%提至80%),产前检查费包干400元。男职工配偶无固定收入可领500元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增发300元。 -
津贴计算与申领便利化
生育津贴按“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发放,法定产假最高158天。通过“我的宁夏”APP等线上渠道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取消出生证明等三类材料。 -
监管与权益保障
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企业虚报冒领将追责。职工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确保政策落地透明公正。
银川市通过扩大覆盖、提高待遇、简化流程,全面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助力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