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
根据2025年济南市生育保险新政策,二胎生育保障标准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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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享受 98天产假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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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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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难产(如剖宫产),产假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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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再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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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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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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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出)的,享受 42天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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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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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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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津贴支付天数}}{30} \quad (\text{元以下四舍五入})
$$ -
支付期限 :与产假天数一致。
三、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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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领取 300元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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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与生育营养补贴同时享受,标准为 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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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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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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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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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保时,顺产补贴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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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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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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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手术费用、营养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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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符合生育政策。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济南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及男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