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医保在福州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地点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
镇卫生院
- 报销比例60%-90%,起付线200-400元。
-
二级医院
- 报销比例40%-85%,起付线500-700元。
-
三级医院
- 报销比例30%-80%,起付线700-1000元。
-
省外医院
- 报销比例20%-60%,起付线2000-3000元。
二、其他说明
-
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报销比例可提高5个百分点(如村卫生室65%)。
-
大病补偿 :年度内因大病产生的自费费用超过1.936万元时,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60%-80%。
三、注意事项
-
以上比例及起付线为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
-
若在三级医院就诊费用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将按更高比例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确认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及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