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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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医保支付的项目
包含“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的2类可另行收费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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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项目整合
原2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被整合为12项,取消“B超下采卵术”等不必要项目。
二、报销比例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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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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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自付15%后,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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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自付15%后,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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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额度与封顶线
报销金额计入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实行“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医保支付”的机制。
三、补助政策
- 泉州市专项补助 :市本级对采用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家庭提供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人工授精技术家庭给予2000元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期检查费用补贴4000元。
四、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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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对象 :夫妻一方为单基因疾病患者或双方携带染色体异常(如罗氏易位、致病性微缺失等)的高风险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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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支付限制 :辅助生殖项目限门诊支付,不设起付线,且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
五、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全省共有1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福建医大附一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
以上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报销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