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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医保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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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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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支付比例提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65%提升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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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由65%提升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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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普通居民从2万元降至1.5万元,特困/低保对象降至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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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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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0%,覆盖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县区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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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如精神病药品、白内障手术)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比例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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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待遇保障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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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耗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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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全国统一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按国家规定支付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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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费用不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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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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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国家标准的3倍,累计提高额度可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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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低保对象起付线降至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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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保及缴费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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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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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贴670元/年,特殊群体(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享受全额或50%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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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增加至13个级别,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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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与连续参保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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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人员再参保设置3个月固定等待期,每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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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人员每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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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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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将结节性硬化症等9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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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缴渠道 :支持退休人员按月缴费,减轻一次性补缴压力。
以上调整旨在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降低群众医疗负担,并通过激励机制促进全民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