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需要在生产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否则将失效。
申请条件
- 参保要求:申请人需在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若不足9个月,可在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再申请。
- 材料准备:需提供《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等。
申请流程
- 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社保网上平台,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 提交申请材料至医保部门,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注意事项
- 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信息完整,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申请失败。
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是职工产假期间的重要保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以免错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