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用于支付家人的医疗费用或相关费用:
一、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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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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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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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完成家庭共济备案,需被共济人(如父母、子女)也参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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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渠道为共济人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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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钱包跨省转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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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全国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功能的城市(如河北、江苏、安徽等)允许参保人通过医保钱包向异地参保的近亲属转账,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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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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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并登录后进入“医保钱包”服务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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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异地共济对象(需对方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填写身份信息并完成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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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脸识别或医保码密码验证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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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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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跨省使用需双方所在城市均开通医保钱包功能,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已试点运行,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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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规则 :被共济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时,报销比例仍按其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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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部分城市(如湖北)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办理绑定,其他地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操作。
以上方法均需在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且符合使用范围,操作前建议通过医保部门官方渠道确认当地是否支持相关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