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保满6个月
关于湖州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综合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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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参加湖州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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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例如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后,依法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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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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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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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为财政核拨或核补单位,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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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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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天数
- 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发,高于300%则按3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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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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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8天(含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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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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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以上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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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早产 :增加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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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 自分娩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缴可享100%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后按50%计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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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政策执行,可刷卡结算,人均待遇标准提高约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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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女职工产假满30天后享受30天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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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在职职工同等标准,但需以参保缴费基数为基数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州市2024年最新政策及近年调整内容,具体操作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