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缴费金额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具体缴纳比例和范围如下:
一、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 0.8%-0.85% 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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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工
所有在职职工(无论男女、是否已生育)均需参保,单位需为每位职工单独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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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
若职工本人已参保,其配偶(未就业)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包含生育津贴)。
三、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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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保障职工因生育中断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计算公式为: $$\text{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 \div 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例如:单位平均基数6000元,顺产产假128天,可领取津贴约2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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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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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按地区定额报销(如北京1400元)或孕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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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顺产2000-3000元,剖腹产43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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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如节育、人工流产等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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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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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生育引起的疾病(如产后大出血)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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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就业保障 :男职工参保后,配偶未就业的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生育保险政策及地区通用规定,具体待遇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职工参保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