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5%。
门诊共济保障报销比例
-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55%,退休人员报销60%。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转诊到自治区内住院的,执行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
- 转诊到自治区外住院的,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低10%。
报销流程
- 包括提交材料申报、机构受理并审核、结算报销三大步骤。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