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单位申报
根据贵州省六盘水市生育津贴政策,申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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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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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贵州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确保生育合法合规。
二、申领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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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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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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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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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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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生育津贴申报登记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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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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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 若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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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后6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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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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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重点核查缴费记录、生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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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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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在15-30个工作日内转付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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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六盘水市支持线上申领,可通过“贵州医保APP”完成生育身份标识,后续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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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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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与已婚妈妈享有同等申领资格,医保部门不再以婚姻状况为审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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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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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若超过6个月未申领,可能影响津贴领取,建议及时咨询经办机构。
五、咨询渠道
若材料准备或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或访问社保经办机构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