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最新政策,生育保险制度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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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对象扩展
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相关规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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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即使怀孕后辞职,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报销生育保险并领取生育津贴。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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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5%(一般不超过0.5%),较原1%左右降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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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
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待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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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覆盖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具体标准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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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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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以单位工资为基数发放,不足部分由基金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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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非财政供养人员:由经办机构发放,不足部分由单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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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12个月前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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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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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账运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拨款单位每年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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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新政策于2023年6月15日正式实施,适用于2019年7月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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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需2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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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具体操作及待遇标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的调整,进一步扩大了覆盖范围并降低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