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苏州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金额由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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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例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计发基数为8000÷30≈2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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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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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含江苏省额外增加的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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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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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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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产假天数。例如,缴费基数4879元的顺产女职工,生育津贴=4879÷30×158≈25696元。
二、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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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标准 :2024年7月1日起调整为2775元(定额补助),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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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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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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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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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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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金额示例
以缴费基数4879元的顺产女职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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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25696元(如上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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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2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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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471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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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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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生育津贴在生育津贴拨付之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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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医保结付次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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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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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或生育四孩及以上的,产假调整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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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满4个月享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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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社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