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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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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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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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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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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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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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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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申请表(需分娩地医院盖章确认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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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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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女方参保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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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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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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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男方《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生育)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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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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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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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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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业证明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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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及以上生育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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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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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开通本人市民卡银行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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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与参保职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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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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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无需提前备案,但需提供异地生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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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携带材料至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等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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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出院记录复印件一般不退还
以上材料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