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断缴后的使用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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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1个月内
医保待遇即刻停止,无法使用医保报销医疗费用,需连续缴费满1个月才能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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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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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补缴后次月开始恢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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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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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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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需重新计算6个月等待期,自重新缴费次月起6个月后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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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恢复期间(通常为2-3个月)需手工报销,无法使用自动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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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等条款规定了医保待遇的恢复条件。
建议及时补缴医保费用,避免影响医疗报销。若已办理补缴手续,可关注医保账户状态确认恢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