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功能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夫妻共享。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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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以“浙里办”App为例)
- 下载并登录“浙里办”App → 搜索“浙里医保” → 进入“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 选择“家庭共济”类型 →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 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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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至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需双方签字确认。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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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支付
- 被授权人(妻子)持本人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刷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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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与支付
- 通过“浙里办”App或医保中心平台,被授权人可查询个人账户共济额度,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直接扣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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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参保双方需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参保,并完成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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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 仅限支付医保个人账户内的合规自付费用(如门诊、药店购药等),住院费用需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不参与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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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 备案成功后,被授权人即可使用,无需定期重新申请。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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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变更被授权人,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新成员信息并解除原有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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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适用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居民医保暂不支持。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