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关于生育津贴返还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企业垫付与发放时点进行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企业垫付生育津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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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生育津贴时
企业垫付了生育津贴,此时应确认为一项负债,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
实际支付给员工时
若生育津贴金额等于垫付金额,则无需额外处理;若生育津贴大于垫付金额,则需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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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差额 :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支付生育津贴及补发差额 :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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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代扣代缴生育津贴的情况
若企业代扣代缴生育津贴(即员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则收到社保返还时无需做账处理,待实际支付给员工时再处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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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企业需在申报时确认为免税收入,避免重复纳税。2. 会计科目选择
使用"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科目核算,待实际支付时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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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若生育津贴跨年,需在2025年前三年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时选择对应年份申报。
通过以上分录处理,可确保生育津贴的核算符合会计准则及税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