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生育津贴申请需满足参保满10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通过单位或线上平台提交材料,津贴按单位月均缴费基数×产假天数计算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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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参保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生育时处于在职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等证明)。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需额外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 -
材料准备
- 必备证件:身份证、市民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状况证明(由户籍地或暂住地计生部门开具)。
- 医疗单据:出院记录、费用发票及清单(定点医院刷卡结算的无需额外提交)。
- 单位材料:用人单位需出具工资证明及《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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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线上申报:登录张家港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表,上传材料扫描件。
- 单位提交:由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向社保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如出院小结等),审核通过后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
- 个人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2024年标准为2775元)直接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提前激活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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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顺产158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胎+15天)。例如:单位月均基数3000元,顺产津贴为3000÷30×158=15,800元。
提示:产前检查需在社区登记并建围产保健卡,否则无法享受待遇。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热线12333核实最新要求。